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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法规考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处理与问题产品召回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21-07-06 18:20:14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1.“严重伤害”是指——①危及生命;②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机体结构永久性损伤;③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损伤

2、报告时限要求

①导致死亡的事件 7 个工作日内报告;

②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 20 个工作日内报告;

③国产器械境外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30 日内报告;死亡病例 30 日内完成调查报告;严重伤害 45 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④群体不良事件,12h 内报告省药监和省卫生。

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

1、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①一级召回: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②二级召回: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可逆的健康危害;

③三级召回: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2、召回公告应当在省药监网站发布,且应当与国家局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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