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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管治疗疗效评定标准及修复原则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09-11 17:59:29

张博士医考编辑整理了“根管治疗疗效评定标准及修复原则”有关资料,现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复习相关内容的口腔助理医师考试考生提供帮助。

疗效评价是根管治疗的重要临床组成部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观察期为术后2年。1年以内的疗效只能作为初步观察,难以定论;2——3年或更长时间的观察则比较准确。

根管治疗后的牙体缺损修复是根管治疗术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也是根管治疗术的一部分。对于牙体缺损的修复,在制订治疗计划时应已充分考虑。

单项的评定指标综合组成评定标准,分为痊愈、有效和无效。

痊愈:无自觉症状,临床检查无异常,功能良好。X线片显示根尖周组织影像无异常;有效:无自觉症状,临床检查无异常,功能良好,X线片显示根尖周透射区明显减小;无效:有自觉症状,临床检查异常,功能不好,X线片显示根尖周透射区不变或增大,或术前无根尖病变,术后出现根尖透射区。

根管治疗后的牙体缺损修复一般遵行以下原则:

充分了解根管治疗对牙体组织的影响(失去牙髓的牙齿脆性增加;根管治疗使牙齿抗力减小;根管治疗后牙齿颜色可能发生改变);明确牙体缺损修复的目的;评估根管治疗后牙体缺损修复时机与修复方法;对于存在较大的根尖周病变,建议先行过渡性修复,观察3——12个月,待病变有明显的愈合,再考虑永久性修复;在对患者龋易感性、牙周病风险因素充分了解和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修复方式和修复材料;尊重患者意愿,共同制订牙体缺损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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