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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存在的形态——公卫医师《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考点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王静400 2019-08-23 10:39:51

2019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笔试开考在即,张博士医考编辑整理“毒物存在的形态——公卫医师《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考点”具体资料分享如下,预祝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1.毒物在生产过程中的存在形式

主要的存在形式有:原料、中间产品、辅助材料、成品;副产品或废弃物、夹杂物。此外,生产过程中的毒物还可有“分解产物”或“反应产物”。如,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时可分解产生氯化氢等。

2.毒物在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形态

生产性毒物通常以固体、液体、气体或气溶胶的形态存在。

气态毒物:如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固体物质升华、液体物质蒸发或挥发时形成蒸气,如汞蒸气。

对液态物质进行加热、搅拌、喷雾、通气及超声处理时可加速挥发,如苯。

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称为粉尘,其直径大小多在0.1——10μm。

悬浮空气中直径小于0.1μm的固体微粒称为烟(尘) 。

悬浮于空气中的液态微滴为雾。

就同一种生产性毒物而言,其存在的形态常不是单一的、固定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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