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公卫医师 > 辅导精华 > 处方权的获得-公卫执业医师复习考试知识点
处方权的获得-公卫执业医师复习考试知识点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杨兴菊 2018-05-28 14:52:58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处方权的获得是公卫执业医师考试中可能出现的考点,北京张博士医考整理如下: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应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但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的助理医师,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