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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医师考试大纲——职业病的概述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王慧娟 2014-07-04 21:13:20
北京张博士医考公卫医师考试大纲——职业病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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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职业性损害包括工伤和职业性疾患,职业性疾患
则包含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又称职业性多发病)。
定义: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超出人体的代偿能力,产
生机体不能代偿的功能性损害和器质性病理变化,出现相应临床征象,影响劳动
能力,这类由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引起的疾病统称为职业病。
表现为:
功能性损伤:四氯化碳中毒→肝脏ALT 、AST 活性升高。
器质性损伤:二氧化硅→矽肺→肺纤维化。
职业病的概念:
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定义:是指政府所规定的,具
有立法意义,患者享有劳保待遇的职业病。
一般被认定是职业病的,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②所接触的有害因素量
(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③必须区别职业性与
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职业病的特点:
1 、病因明确
2 、接触的病因大多可以检测,有剂量- 反应关系;
3 、接触同一职业因素者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个别病例出现;
4 、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疗效较好;
5 、一般治疗个体,对控制人群群体发病率下降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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