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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药品的处理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王柏川 2012-04-17 17:11:10

北京张博士医考临床医师考试辅导—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药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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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药品的处理

紧急措施:停止生产、销售、使用

采取措施的机构: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鉴定:在5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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