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临床执业医师 > 辅导精华 > 抑郁症诊断标准
抑郁症诊断标准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余婷婷 2012-11-14 16:45:37

北京张博士医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辅导之-抑郁症诊断标准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以下是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内容,供大家参考,详细内容如下:

1.以情绪低落为基本症状。

2.有下列症状中至少四项:①无趣感;②精力减退或疲乏感;③活动减少或木僵;④自责;⑤思维迟缓;⑥反复的自杀念头或行为;⑦睡眠障碍;⑧食欲减退或体重明显减轻;⑨性欲减退。

3.严重程度标准(至少有以下情况之一):

(1)社会功能受损;

(2)本人痛苦或不良后果。

4.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的抑郁表现持续至少2周。

5.排除标准:器质性病因引起的抑郁(如脑卒中后抑郁)、药物或酒引起的抑郁。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