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 政策解析 > 医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办法
医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办法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刘瑾 2012-04-12 09:37:00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应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要求和委托,开展医学研究生基础课程和综合课程(不包括西医、中医临床综合)入学考试服务。

二、考试的目的在于客观、公正地测试考生理解、掌握相关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的水平,评价考生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减少招生单位组织命题、组卷的压力和成本,为招生单位录取研究生提供高质量的考试服务。

三、考试设置硕士、博士两级。

四、凡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此项考试。每年的考试时间与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相同。

五、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其职责是:

1、研究制定、修订全国医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办法。

2、与各单位协商、确定考试科目、协调考试的有关问题。

3、确定试题开发专家人选,负责试题开发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命题大纲、编写考试指导5、组织命审题、组卷工作。

6、向各招生单位提供试卷和参考答案7、确定各科考试录取的参考分数线,供招生单位参考使用。

六、招生单位的职责:

1、负责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试卷种类的信息

2、负责接受试卷和参考答案

3、负责试卷和参考答案的保密管理

4、按照国家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要求和本考试办法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5、提出考试的建议,参与考试的研究。

七、考试的课程确定后,应在每年各招生单位下发招生简章之前公布。各招生单位选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考试。

八、各招生单位指定一至两名联系人,负责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日常工作联系。各招生单位按考务工作流程和保密规定组织考试。涉及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签定保密责任承诺书。

九、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各单位提供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细则。考试结束后,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各招生单位组织阅卷和统计分析。各招生单位可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的参考分数线自行决定录取分数线,并将阅卷原始数据库和统计分析资料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试中心汇总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各招生单位。

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服务性收费的规定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成本核算,收取一定的命题、组卷、制卷、保密邮寄、阅卷、统计分析等考试费用。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