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师报栏 > 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李志红 2013-11-19 16:56:15

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遵照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及民政部、公安部关于《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规定》,为规范协会二级机构印章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二级机构印章的刻制凡协会所属的二级机构,由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统—刻制其机构的印章。

二、二级机构印章使用范围1.向协会报送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各种会议纪要等。

2.向本二级机构的委员发送会议通知。

3.有关的业务联系的公函。

4.行业活动计划及委托函,所发放的活动通知。

5.由协会统—印制的二级机构学术会议的论文证书。

6.专科会员证书。

7.未在上述之列的印章使用,需报协会批准。

三、二级机构印章使用的管理1.印章在二级机构筹建期间由协会会员部代管,二级机构正式成立后由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也可由协会会员部保管。

2.使用印章须经二级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方可使用。

3.使用印章应登记留底,行文原稿要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4.二级机构文件需套红印刷应备案登记,套红章样用毕要归还。

5.二级机构的委员会换届前10个工作日,印章及保管的材料应立即交协会会员部,再由协会会员部移交给下一届分会/专业委员会的会长/主任委员。

四、二级机构印章的变更和缴销1.二级机构根据发展需要变更名称的,按程序向协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2.二级机构名称变更后,应将原印章缴回协会会员部,由民政部销毁,并重新刻制印章。

3.二级机构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4.二级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或被撤销,应将印章交回协会会员部。

五、处罚各二级机构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协会有责任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协会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印章收回,由协会会员部负责临时管理。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