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标志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标志:(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张博士医考整 理。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张博士医|考整理。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张博士医考整|搜集理。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北京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上一篇:假|劣药认定及论处情形
下一篇:药品GMP认证的政策|规定
- 免费试听
- 网络课
- 直播课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