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卫生资格 > 护师/主管护师 > 基础护理 > 医嘱记录注意事项
医嘱记录注意事项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09-23 16:45:39

张博士医考小编整理了医嘱记录注意事项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1)护士在处理医嘱的过程中,应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字迹整齐、清楚,不得进行涂改。

(2)所有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名方为有效。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手术过程中或抢救时,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须由医生及时补写医嘱。

(3)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但不能机械地处理和执行,如有疑问,应核对清楚,无误方可执行。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须每班小查对,每日查对,每周应进行总查对,查对者在登记本上注明查对时间,并签全名。

(5)对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进行交接班,并在交班记录上注明。

张博士医考提供护士资格、初级护师及主管护师辅导课程,十数年辅导经验,名师辅导团队,欢迎了解~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