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招生学院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具体遴选。
(二)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三)根据复试录取情况,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计划余额信息以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各专业缺额信息、接收调剂考生的时间、基本要求、调剂复试、咨询联系电话等调剂相关信息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四)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如专业有未录满情况,根据自治区考试院要求决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
(五)调剂考生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符合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国家B区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及调剂条件。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初试外国语科目仅接受英语一的考生。
5、仅接受全日制本科生调剂考生。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含医学学术性学位)不得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照顾专业之间的调剂按照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8、全日制、非全日制的考生在同一专业内可以申请调剂。
(六)考生需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回复待录取通知。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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