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病人要点归纳
1、过期妊娠是指孕妇妊娠期达到或超过42周。
2、过期妊娠的病因有:雌、孕激素比例失调,头盆不称,胎儿畸形,遗传因素。
3、诊断过期妊娠之前必须准确核实孕周。
4、妊娠超过40周的孕妇,通过计数胎动进行自我监测尤为重要,胎动计数>30次/12小时为正常。
5、过期妊娠孕妇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宮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怡当的分娩方式。
6、应立即终止妊娠的情形有:宮颈条件成熟;胎儿体重≥4000g或胎儿宮内生长受限;12小时内胎动<10次或胎心监护异常;尿E/C比值持续低值;羊水过少和(或)羊水粪染;并发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
7、对于宮颈条件成熟可以引产的过期妊娠孕妇,可在人工破膜后羊水清亮时,采取密切监护下经阴道分娩。
8、对于宮颈条件不成熟的过期妊娠孕妇,需要促使宫颈成熟,若出现了胎盘功能减退征象或胎儿宭迫现象,应立即剖宮产结束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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