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医嘱自开写之日起,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并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首先执行),有的临时医嘱须立即执行,有的限定执行时间。
(3)备用医嘱:包括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
1)长期备用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h以上,需要时使用,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医嘱方为失效,并需注明间隔时间。
2)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仅在12h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即失效,并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是考试会涉及到的知识点,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搜集整理,请参考。
2.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医嘱自开写之日起,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并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首先执行),有的临时医嘱须立即执行,有的限定执行时间。
(3)备用医嘱:包括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
1)长期备用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h以上,需要时使用,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医嘱方为失效,并需注明间隔时间。
2)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仅在12h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即失效,并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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