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特殊人群用药原则与禁忌——哺乳期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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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用药原则与禁忌
哺乳期用药:药物通过乳汁转运到婴儿体内,其含量一般不超过母亲摄入量的1%~2%,加之人乳是持续的分泌并且在体内不潴留,故通常不会给哺乳儿带来明显危害。尽管如此,为确保哺乳儿安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仍须在5个半衰期后再哺乳。某些药物在乳汁中排泄量较大,如红霉素、地西泮、磺胺甲?唑和巴比妥类等,母亲服用时应考虑对哺乳婴儿的危害,尽量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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