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乡村全科 > 辅导精华 > 24乡村全科—医疗事故的分级
24乡村全科—医疗事故的分级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郭小杰 2024-04-30 11:31:28

  该内容是考试会涉及到的知识点,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搜集整理,请参考。

  医疗事故的分级和分级依据

  为了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也为了妥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与其他法律相衔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给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