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外科学—污染创口的处理
(1)污染创口也应力争作初期缝合;如为损伤引起,应行清创术后作初期缝合。可能发生感染者,缝合后应放置引流物。引流物放置时间与无菌创口相同。不能缝合者,如腭裂手术后的松弛切口,应覆盖包以碘仿纱条的油纱布,抽出的时间视各类手术要求及创口愈合情况而定。
(2)经缝合后的污染创口,除为拔除引流物或怀疑创口有感染时,一般不宜随意打开检视。
(3)污染创口位于面部经缝合者,也可早期暴露处理。
(4)污染创口的拆线时间,位于口外者与无菌切口相同;位于口内者,应在7-10天拆除(腭裂术后的创口缝线应延长至10天以上拆除)。对于不合作的小儿患者,口内缝线可不必拆除,任其自行脱落。
(5)污染创口应给予预防感染措施,如使用抗生素等。若怀疑可能出现破伤风杆菌感染时,应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TAT)。口腔内应给以各种漱口剂含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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