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含助理】临床综合13
结核分类
我国实施的结核病分类标准(WS196—2017)如下。
结核分为五型
Ⅰ型:原发型肺结核;
Ⅱ型: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最常伴有脑膜炎);
Ⅲ型:继发性肺结核,包括浸润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胸片可见环形透亮区、肺门上提、肺纹呈垂柳状改变,作为重要社会传染源的肺结核);
Ⅳ型:结核性胸膜炎,包括结核性干性胸膜炎、结核性渗出性胸膜炎、结核性脓胸;
Ⅴ型:其他肺外结核。
「国家医考网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口腔执业含助理】临床综合12
下一篇:【口腔执业含助理】临床综合14
- 免费试听
- 网络课
- 直播课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学习中心
手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