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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知识一》考点:环孢素使用注意事项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21-06-10 14:32:07

有关执业药师考点,以下是张博士医考培训网小编整理的“《药学专业知识一》考点:环孢素使用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1、该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该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该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该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该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该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该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该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该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该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该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该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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