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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假药论处的情形-药事管理与法规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07-31 14:01:46

很多朋友对于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相关内容提供如下,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执业药师考生朋友带来帮助!

(1)“国药监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使用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4)变质的;

(5)被污染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以上就是按假药论处的情形全部内容了,如果您感觉这篇文章还不错,可以分享给身边的考生朋友参考,更多执业药师相关内容请随时关注张博士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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