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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与上市(注册)药品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孙宁 2012-10-30 10:56:36

北京张博士医考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之新药与上市(注册)药品

(1)新药:指我国境内未曾批准上市的药品。已上市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亦按新药管理。

(2)上市药品:又称为注册药品,指的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生产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制剂。

(3)特殊管理的药品: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为特殊管理的药品。

(4)国家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国家基本药物是从国家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种药品中,经过科学评价而遴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药品。国家保证其生产和供应,在使用中首选。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国家基本药物一般每两年调整一次。

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是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或者进口药品,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原则。

(5)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OTC)则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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