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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事法规》知识点:药品的保存期限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21-06-10 13:24:24

“执业药师《药事法规》知识点:药品的保存期限”是执业药师考试会涉及的内容,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张博士医考培训网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相关药品凭证保存的期限:

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存期限:

①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处方保存2年备查。

②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③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医疗用毒性药品保存期限:

①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②生产毒性药品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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