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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重点知识:药品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范围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21-04-29 10:41:18

2021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了,在10月23、24日,给即将参加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整理了“法规重点知识:药品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范围”内容,请大家阅读参考。

法规重点知识:药品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范围

1.药品经营方式分为: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

2.药品经营类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从事药品零售审批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先核定经营类别,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

3.经营范围:

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和二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化学药、中药饮片、中成药。

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经营范围的核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或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还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项下予以明确。

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蛋白同化制剂、胰岛素外的肽类激素等不得列入药品零售企业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

以上“法规重点知识:药品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范围”学到了吗?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张博士医考培训网。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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