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09-03 17:40:47

2019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给即将参加2019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整理了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的内容,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参考。

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经常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核实,作出客观、科学、全面的分析,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并将分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价。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控制

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

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

已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以上是关于2019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不良反应的评价与控制的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张博士医考。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