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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有关时效的总结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09-03 17:40:15

2019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给即将参加2019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整理了行政法有关时效总结的内容,这是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相关知识点,有需要的考生可以查看。

行政法有关时效总结:

1、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两年。

(2)行政处罚的听证申请,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3)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应当在听证七日前发出。

2、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一般时效为60日。

(2)行政复议的特殊时效只有在法律规定超过60日时才有效。

(3)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4)行政复议决定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以上是关于行政法有关时效总结.的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张博士医考。最后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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