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资讯 > 延庆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说明事项
延庆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说明事项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吴利贞 2014-03-24 16:38:57

延庆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说明事项

延庆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说明事项,张博士医考整理如下,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北京市是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一个考区,延庆县是北京市考区的一个考点。延庆县卫生局负责延庆县考点考生现场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校对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医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如果虚假或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县卫生局不举办任何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不发售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任何教材、书籍,请各单位、各位考生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和北京卫生人才网站推荐和介绍的书籍、材料。

(三)有效身份证件丢失的考生,请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以此为依据参加考试时,要注意其有效期。

(四)费用缴纳不收支票,只收现金。需开具正式发票的,要现场说明并登记,在北京市统一下发技能考试准考证时下发或另行通知。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六)登录延庆县医学会邮箱,查看领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时间。

延庆县卫生局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