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注册中医助理医师资格的情况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中医助理医师资格: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张博士医考网|整理。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中医助理医师考试的目的及意义介绍
- 免费试听
- 网络课
- 直播课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学习中心
手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