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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助理医师卫生法规精华考点:卫生刑事责任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07-11 11:22:44

距离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越来越近,相信很多参加中医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都对“中医助理医师卫生法规精华考点:卫生刑事责任”的知识点小结感兴趣,记住考点考试不丢分!张博士医考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点如下:

一、卫生刑事责任的概念

卫生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

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它们只能单独适用。

2、附加刑

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三、违反卫生法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了十余个与违反卫生法有关的罪名:

1、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

4、非法行医罪;

5、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罪;

6、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7、违反国境卫生检疫罪;

8、违反规定造成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9、医疗事故罪。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玩忽职守的犯罪、危害环境的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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