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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携带者-公卫医师技能辅导资料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杨兴菊 2014-06-08 14:04:18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北京张博士医考整理了公卫执业医师技能考试中的相关考试内容供2014公卫执业医师考生参考,祝广大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生取得好的成绩。

病原携带者:对病原携带者应做好登记并进行管理,指导督促他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道德风尚;定期随访,经2~3次病原检查阴性时可予解除隔离。在食品行业、服务行业及托幼机构工作的病原携带者须暂时调离工作岗位;久治不愈的伤寒或病毒性肝炎的病原携带者不得再从事威胁性职业。艾滋病、乙型肝炎和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严禁作献血员。张博士医考论坛bbs.guojiayi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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