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公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
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张博士医考整理了公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妊娠期降压药物的使用一定要慎重。首先要评估妊娠期的血压增高对母亲以及对胎儿是否有影响。在妊娠3个月内血压持续在150/100mmHg以上者建议终止妊娠,如持续妊娠会对母体以及胎儿带来不利的影响。在妊娠的全过程中不能使用ACEI及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在3个月内尽可能不服任何降压药物,5-7个月可以选用拉贝罗尔(柳氨卞心定),在7-10个月可加用钙拮抗剂(CCB)和小剂量甲基多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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