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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口腔助理医师证书注册问题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孙鹏 2012-09-13 14:01:22

提问:我取得口腔助理医师资格证后,我在A省某医院注册的,我想到B省某市工作,是否算合法行医?

张博士医考回复:应该变更注册,否则即为非法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内规定: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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