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口腔助理医师 > 政策解析 > 口腔助理医师执业规定
口腔助理医师执业规定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李华荣 2012-04-25 16:08:02

北京张博士医考口腔助理考试辅导之——口腔助理医师执业规定

北京张博士医考张银合博士携全体优秀老师助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口腔助理医师执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本规定实用于已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在我院注册的在岗人员。

2、执业助理医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爱病员、爱医院、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3、执业助理医师依法享有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各种学术活动,接受继续教育。

4、执业助理医师依法享有报考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注册登记、相应职称考试及评审等权利。

5、执业助理医师享有依照相关规定而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应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6、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及福利待遇,依法参与科室和医院的民主管理。

7、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并按照其执业类别从事执业活动、不得单独和跨类别执业。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