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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积毒性、致突变和代谢试验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敬 2012-05-15 11:27:47

北京张博士医考公卫执业考试辅导之——蓄积毒性、致突变和代谢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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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蓄积毒性试验

①目的: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蓄积情况。

②试验项目:包括蓄积系数法和20天试验法。蓄积系数法是用两种性别的大鼠或小鼠,各20只。20天试验法是用两种性别的大鼠或小鼠,每个剂量组雌雄各10只。以上两种方法任选一种。

③结果判定:蓄积系数小于3,则放弃,不再继续试验;大于或等于3,则可进入以下的试验。如1/20LD50组有死亡,且有剂量—效应关系,则认为有较强的蓄积作用,予以放弃;如1/20LD50组无死亡,则可进入以下的试验。

(2)致突变试验

①目的:对受试物是否具有致癌作用的可能性进行筛选。

②试验项目:包括体外试验与整体试验。体外试验中Ames试验为必做项目。在整体试验中,可在微核试验和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中任选一项;在显性致死试验和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试验中任选一项。

③结果判定:

如三项试验均为阳性,则表示受试物很可能具有致癌作用,除非受试物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一般应予以放弃;

如其中两项试验为阳性,则由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根据受试物的重要性和可能摄入量等,综合权衡利弊再作出决定;

如其中一项试验为阳性,则再选择两项其他致突变试验(包括体外培养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DNA修复合成、DNA合成抑制、姐妹染色单体互换试验等)。如此两项均为阳性,则应予以放弃;如有一项为阳性,则可进入亚慢性毒性试验;

如此三项试验均为阴性,则可进入亚慢性试验。

(3)代谢试验

对于我国创制的化学物质,在进行最终评价时,至少应进行以下几项代谢方面的试验:①胃肠道吸收试验;②测定血浓度,计算生物半减期和其他动力学指标;③主要器官和组织中的分布试验;④排泄(尿、粪、胆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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