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公卫医师 > 卫生毒理学 > 核事故早期防护措施
核事故早期防护措施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杨兴菊400 2020-01-09 16:54:44
北京张博士医考对核事故早期防护措施整理如下:

早期是指发生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后的12天内,对人员可以采用的防护措施有:隐蔽、呼吸道防护、服用稳定性碘、撤离、北京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控制进出口通路等。

其中呼吸道防护是用干或湿毛巾捂住鼻子的行动,可防止或减少吸入放射性核素。

服用稳定性碘能防止或减少烟羽中放射性碘进入体内后在甲状腺内沉积。

「北京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免费试听
  • 网络课
  • 直播课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