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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袁梅 2018-05-22 21:04:48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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