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概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2003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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