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医师 > 临床执业医师 > 卫生法规 > 卫生法规考点:艾滋病防治
卫生法规考点:艾滋病防治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杨兴菊400 2020-08-06 15:04:03

艾滋病防治

  一、概述

  (一)艾滋病防治方针、机制、措施

  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机制: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措施: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 等,实行综合防治。

  (二)不歧视和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

  二、预防与控制

  (一)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二)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 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④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2小时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小时 内)——①本级人民政府,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③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 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省级人民政府报告(1小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立即)——国务院。

  药品管理法

  主要掌握假药、劣药和医疗机构配置制剂

  1.假药

  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 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以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的。

  按假药论处:①规定禁止使用的 ;②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未经检验即销售 的;③变质的;被污染的; ⑤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的。

  2.劣药

  劣药 ,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 国家药品标准规定。

  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③超过有效期 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 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3.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配备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3)配制

  (4)使用 

  三、药品监督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措施,并应当在5日内 组织鉴定,15日内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医疗机构凭印鉴卡向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 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获得

  医疗机构对 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 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授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保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进行专册登记 ,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4.紧急借用

  抢救患者急需,可以 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5.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 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6.个人 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 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7.医务人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发放的携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

  处方管理办法

  1.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的规则:

  2.开具处方的要求

  3.监督管理

  习题

  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

  A.患者体重

  B.药品的拉丁文

  C.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D.临床诊断

  E.是否为过敏体质

  『正确答案』D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