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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治疗原则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贾丽佳 2017-06-12 17:43:28


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一个重要手段,而药物的过敏反应、不良反应和毒性作用常对机体产生不良影响。生长发育中的小儿因器官功能发育尚不够成熟、健全,对药物的毒、副作用较成年人更为敏感。小儿疾病多变,选择药物须慎重,更要求剂量恰当,因此必须充分了解小儿药物治疗的特点,掌握药物的性能、作用机制、毒副作用、适应证和禁忌证,以及精确的剂量计算和适当的用药方法。

(一)小儿药物治疗的特点

由于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受体液的pH、细胞膜的通透性、药物与蛋白质的结合程度、药物在肝脏内的代谢和肾脏排泄等因素的影响,小儿期的药物治疗具有下述特点:

1.药物在组织内的分布因年龄而异如巴比妥类、吗啡、四环素在幼儿脑浓度明显高于年长儿。

2.小儿对药物的反应因年龄而异吗啡对薪生儿呼吸中枢的抑制作用明显高于年长儿,麻黄碱使血压升高的作用在未成熟儿却低得多。

3.肝脏解毒功能不足特别是新生儿和早产儿,肝脏酶系统发育不成熟,对某些药物的代谢延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增加了药物的血浓度和毒性作用。

4.肾脏排泄功能不足新生儿,特别是未成熟儿的肾功能尚不成熟,药物及其分解产物在体内滞留的时间延长,增加了药物的毒、副作用。

5.先天遗传因素要考虑家族中有遗传性疾病史的患儿对某些药物的先天性异常反应;对家族中有药物过敏史者要慎用某些药物。

(二)药物选择

选择用药的主要依据是小儿年龄、病种和病情,同时要考虑小儿对药物的特殊反应和药物的远期影响。

1.抗生素小儿容易患感染性疾病,故常用抗生素等抗感染药物。儿科工作者既要掌握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和用药指征,更要重视其毒、副作用的一面。对个体而言,除抗生素本身的毒、副作用外,过量使用抗生素还容易引起肠道菌群失衡,使体内微生态紊乱,引起真菌或耐药菌感染;对群体和社会来讲,广泛、长时间地滥用广谱抗生素,容易产生微生物对药物的耐受性,进而对人们的健康产生极为有害的影响。临床应用某些抗生素时必须注意其毒、副作用,如肾毒性、对造血功能的抑制作用等。

2.肾上腺皮质激素短疗程常用于过敏性疾病、重症感染性疾病等;长疗程则用于治疗肾病综合征、某些血液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哮喘、某些皮肤病则提倡局部用药。在使用中必须重视其副作用:短期大量使用可掩盖病情,故诊断未明确时一般不用;较长期使用可抑制骨骼生长,影响水、电解质、蛋白质、脂肪代谢,也可引起血压增高和库欣综合征;长期使用除以上副作用外,尚可导致肾上腺皮质萎缩,可降低免疫力,使病灶扩散;水痘患儿禁用糖皮质激素,以防加重病情。

3.退热药一般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剂量不宜过大,可反复使用。婴儿不宜使用阿司匹林,以免发生Reye综合征。

4.镇静止惊药在患儿高热、烦躁不安、剧咳不止等情况下可考虑给予镇静药。发生惊厥时可用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等镇静止惊药。

5.镇咳止喘药婴幼儿一般不用镇咳药,多用祛痰药口服或雾化吸入,使分泌物稀释、易于咳出。哮喘患儿提倡局部吸入β2受体激动剂类药物,必要时也可用茶碱类,但新生儿、小婴儿慎用。

6.止泻药与泻药对腹泻患儿慎用止泻药,除用口服补液疗法防治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外,

可适当使用保护肠黏膜的药物,或辅以含双歧杆菌或乳酸杆菌的制剂以调节肠道的微生态环境。小儿便秘一般不用泻药,多采用调整饮食和松软大便的通便法。

7.乳母用药阿托品、苯巴比妥、水杨酸盐等药物可经母乳影响哺乳婴儿,应慎用。

8.新生儿、早产儿用药幼小婴儿的肝、肾等代谢功能均不成熟,不少药物易引起毒、副反应,如磺胺类药、维生素K3可引起高胆红素血症,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征等,故应慎重。

(三)给方法

根据年龄、疾病及病情选择给药途径、药物剂型和用药次数,以保证药效和尽量减少对患儿的不良影响。在选择给药途径时,应尽量选用患儿和患儿家长可以接受的方式给药。

1.口服法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幼儿用糖浆、水剂、冲剂等较合适,也可将药片捣碎后加糖水吞服,年长儿可用片剂或药丸。小婴儿喂药时最好将小儿抱起或头略抬高,以免呛咳时将药吐出。病情需要时可采用鼻饲给药。

2.注射法注射法比口服法奏效快,但对小儿刺激大,肌内注射次数过多还可造成臀肌挛缩,影响下肢功能,故非病情必需,否则不宜采用。肌内注射部位多选择臀大肌外上方;静脉推注多在抢救时应用;静脉滴注应根据年龄大小、病情严重程度控制滴速。

在抗生素应用时间较长时,提倡使用序贯疗法,以提高疗效和减少抗生素的副作用。

3.外用药以软膏为多,也可用水剂、混悬剂、粉剂等。要注意小儿用手抓摸药物,误人眼、口引起意外。

4.其他方法雾化吸入常用;灌肠法小儿采用不多,可用缓释栓剂;含剂、漱剂很少用于小龄儿,年长儿可采用。

(四)药物剂量计算

小儿用药剂量较成人更须准确。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1.按体重计算是最常用、最基本的计算方法,可算出每日或每次需用量:每日(次)剂量=患儿体重kg×每日(次)每千克体重所需药量。须连续应用数日的药,如抗生素、维生素等,都按每日剂量计算,再分23次服用;临时对症治疗用药,如退热药、催眠药等,常按每次剂量计算。患儿体重应以实际测得值为准。年长儿按体重计算如已超过成入量,则以成入量为上限。

2.按体表面积计算此法较按年龄、体重计算更为准确,因其与基础代谢、肾小球滤过率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CFR等生理活动的关系更为密切。小儿体表面积计算公式为:

如体重30kg,小儿的体表面积m2=体重kg×0.035+0.1

如体重30kg,小儿的体表面积m2=[体重kg–30]×0.02+1.05

3.按年龄计算剂量幅度大、不需十分精确的药物,如营养类药物等可按年龄计算,比较简单易行。

4.从成人剂量折算小儿剂量=成人剂×小儿体重kg/50,此法仅用于未提供小儿剂量的药物,所得剂量一般都偏小,故不常用。

采用上述任何方法计算的剂量,还必须与患儿具体情况相结合,才能得出比较确切的药物用量,如新生儿或小婴儿肾功能较差,一般药物剂量宜偏小;但对新生儿耐受较强的药物,如苯巴比妥,则可适当增大用量;重症患儿用药剂量宜比轻症患儿大;须通过血脑屏障发挥作用的药物,如治疗化脓性脑膜炎的磺胺类药或青霉素类药物剂量也应相应增大。用药目的不同,剂量也不同,如阿托品用于抢救中毒性休克时的剂量要比常规剂量大几倍到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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