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药监局限制静脉用尼卡地平适应证
10月25日,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下属的人用药品委员会发布消息,声明静脉用尼卡地平仅可用来治疗致死性急性血压升高或控制术后高血压,且应由专科医生给药,在连续静脉输注过程中应严密监测血压。(EMA官方网站)
EMA指出,尼卡地平曾用于麻醉、术后高血压、伴左室功能失代偿或肺水肿的急性重症高血压。在新声明中,这些情形均不再是静脉用尼卡地平的适应证,因为“目前证据不充分”。EMA特别指出,尼卡地平连续静脉输注速度为3~5 mg/h,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快输液速度,但不能超过15 mg/h.当血压达到控制目标时,应逐渐减少剂量。伴肝肾疾病的患者和儿童患者需慎用尼卡地平,若必须应用则应以小剂量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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