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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执业药师资格注册办法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杨兴菊 2015-04-30 13:49:43
北京张博士医考执业药师考试辅导之——港澳居民执业药师资格注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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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执业药师资格注册办法,北京张博士医考整理如下:

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从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 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 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 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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