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张博士医学院 > 报考指南 > 心理咨询师报考指南
心理咨询师报考指南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骆玉森 2016-11-02 09:58:14
心理咨询师考试简介
2001年8月,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我国开始启动心理咨询师的职业化工作。由国家颁布《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用版),并在该《标准》中,对心理咨询师的职业给出定义。为规范心理咨询职业活动、推动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2年7月1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中国心理学会,宣布正式启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中国心理学会两家心理学专业组织,共同组建“全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在全国开展统一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已经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该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获得全国统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心理咨询活动。
心理咨询师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学习、思维判断、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自我控制、自我心理平衡、交往控制能力。
心理咨询师职业等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006年开始,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新标准进行资格考试。取消了原来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称呼。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