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系统理学检查法的检查原则
(一)检查顺序
按望、触、动、量顺序进行张博士医考整 理。 张博|士医考整理。先查健侧,后查患侧
(二)局部显露范围
单纯显露局部患处或局限于局部是不够的,至少应显露整个患侧肢体,必要时应显露整个身体,包括站立、直坐、仰卧和俯卧位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
(三)主动检查和被动检查
预先了解局部的病变情况,应从病人自己运动开始,然后,由医生作进一步检查,以免因被动检查而引起疼痛和痉挛而影响进一步检查
(四)综合检查资料,作出初步诊断. .
上一篇:导致骨折的病因有哪些?
下一篇:肩关节检查法的内容
- 免费试听
- 网络课
- 直播课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学习中心
手机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