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卫生资格 > 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 > 血液学检验 > 血浆抗凝血活酶-Ⅲ
血浆抗凝血活酶-Ⅲ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张靖旋 2019-12-05 17:54:09

血浆抗凝血活酶-Ⅲ

【参考范围】

1.AT-Ⅲ:A0.85~1.35(发色底物法)。

2.AT-Ⅲ:C0.903±0.132(凝胶空斑法)。

3.AT-Ⅲ:Ag(290±30.2)mg/L(免疫火箭电泳法)。

【影响因素】1.无论是抗原含量测定,还是活性测定,都不能用肝素抗凝血浆。张博士医考搜集整理理想的抗凝剂应首选枸橼酸钠。

2.AT-Ⅲ抗原和AT-Ⅲ活性以同时测定为好。两者临床意义相似,但不一定平行,尤其在先天性AT-Ⅲ缺陷时,例如并非AT-Ⅲ合成量减少,而是合成了结构异常的AT-Ⅲ分子,则其抗原量正常,而活性减低。

3.发色底物法测定时必须同时做正常对照,不然标本条件将难以控制,无法与先前的正常参考范围比较。

4.保存的待检血浆从冰箱中取出后应立即置于37℃水浴中融冻,但不能反复冻融。

【临床意义】1.减低见于先天性与获得性AT-Ⅲ缺陷,但以后获得性缺陷为多见,如肝脏疾病、DIC、重症感染、多器官衰竭、肾病综合症、大面积灼伤、外科手术后,以及血栓前状态或血栓性疾病;先天性AT-Ⅲ缺陷按AT-Ⅲ:Ag及AT-Ⅲ:C测定结果分为CRM-型(二者均减低)和CRM+型(AT-Ⅲ:Ag正常,AT-Ⅲ:C减低)。

2.增高可见于血友病、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疾病的急性出血期以及口服抗凝药治疗过程中。

学习指南
配套图书
红宝书/张博士医考红宝书系列2023新版

860.00

 购买
年品质如约
300
300+老师团队
333
333家分校服务
365
365天竭诚服务
24小时在线服务 张博士医考客服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06576号-1   咨询邮箱:zhiyeyishi@aliyu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671   投诉电话:18701537533   传真:010-63588455
Copyright © 2007-2029 www.guojiayik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协合张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找组织
扫码找组织

关注公众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