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的处理要点
为了帮助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更好地备考复习,张博士医考小编专门整理了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的处理要点如下:
产后部分尖锐湿疣可迅速缩小,甚至自然消退。因此,妊娠期常不必切除病灶。治疗主要目的是缓解症状。
病灶小者——可局部用药(80%~90%三氯醋酸涂擦病灶局部);
病灶大且有蒂者——可行冷冻、电灼、激光等;
巨大疣体——可直接手术切除。
目前尚不清楚剖宫产能否预防婴幼儿呼吸道乳头状瘤的发生,因此,妊娠合并尖锐湿疣不是剖宫产指征。
若病灶局限于外阴部——可经阴道分娩。
剖宫产仅适用于:
①病灶广泛存在于外阴、阴道、子宫颈,经阴道分娩极易发生软产道裂伤而大出血;
②巨大病灶堵塞软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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