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可否妊娠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帮助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更好地备考复习,张博士医考小编专门整理了心脏病可否妊娠的依据如下:
一、可以妊娠:
轻、无心衰史、无并发症、心功能I~II级。
二、不宜妊娠:
重、有心衰史、有并发症、心功能I~ IV级;
年龄>35岁,心脏病病程长者;
有肺动脉高压;
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
严重心律失常;
风湿热活动期、感染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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