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的时间
一般孕妇在确诊妊娠后应即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第一次检查在孕 12 周之前进行,同时建立围产保健手册。以后妊娠 28 周之前,一般每 4 周到医院做一次产前检查,孕 28-36 周之间每两周检查一次, 36 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如检查中发现异常,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一遍及早发现和诊治孕期常见并发症,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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