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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前检查初诊基本内容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王静400 2019-09-30 13:12:17

关于孕妇产前检查初诊基本内容,张博士医考小编专门整理如下,请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仔细查看。

(1)确定宫内妊娠及孕周,推算预产期(推算方法是按末次月经第1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若孕妇记不清末次月经日期或于哺乳期无月经来潮而受孕者,可根据早孕反应开始出现的时间、胎动开始时间、手测子宫底高度、尺测子宫高度加以估计;或根据孕早期B超胎囊或中期胎儿大小确定孕龄。

(2)详细询问各种病史: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个人史、配偶健康状况、药物过敏史等。如有内外科合并症者,应询问目前治疗用药情况以及疾病状况等。

(3)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包括发育、营养、步态、身高、体重、甲状腺、乳房发育、心肺听诊、腹部检查及肝脾触诊,四肢脊柱情况等。

(4)确定影响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即高危因素的筛查),督促建立母子系统保健手册,并进行专案管理。

(5)产科检查:孕3个月内进行阴道检查。

1)孕早期的阴道检查,应了解阴道炎症、畸形;

2)对宫颈异常者,可行宫颈细胞学检查;

3)了解子宫大小与停经时间是否符合,排除子宫及附件的肿物。

4)初诊已进入妊娠24~36周者,可进行骨盆内外测量。

5)若于妊娠最后一个月内以及临产后初次检查,则应在消毒外阴情况下,进行阴道检查和骨盆内测量。

(6)辅助检查

1)血常规,血型(AB0血型,少数民族地区还需要查RH系统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反应。如HBsAg(+),则复查乙肝五项;白带检查霉菌、滴虫、细菌性阴道病;病史或体检有异常时可增加相关的检查项目。

2)如孕龄不能肯定或阴道出血或腹痛,胎位不清、胎心不清者,可行超声检查,确定孕龄,排除宫外孕、葡萄胎或胚胎停止发育,协助诊断胎位等。

3)有死胎死产史、胎儿畸形史和患遗传性疾病者,应建议行产前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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