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源县村医可纳入卫生院编制
本报讯(记者王鹏)日前,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对取得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通过公开招聘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通知》明确提出,乡村医生补助由县财政发放,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为700元/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为600元/月,取得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者为500元/月,仅有乡村医生资格者为400元/月。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每人每月400元+计件计量的补助;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药品收入进行补偿。为所有在岗乡村医生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县财政对年龄满60周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30年以上者,按本人离岗前级差岗位补助的90%发放养老补助,工龄每减少5年,补助比例相应减少5%.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下者,均按每月100元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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