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张博士医考摘自健康报 江苏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在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到2015年,试点工作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实施。
该省规定,村医签约服务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
该省提出,把乡村医生能够胜任的项目任务尽量下放给村卫生室承担,并安排相应的项目经费;大力推广实用卫生技术下村,在村卫生室普及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其用药范围可与乡镇卫生院的门急诊用药范围做好对接;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逐步提高至10元/人次。
该省要求,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核查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收入分配、执业地点动态调整及进编管理的重要依据;力争将补助经费的80%以上按月拨付给乡村医生。
为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该省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乡村医生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原则上每3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
上一篇:每年九月第三周为全国义诊周
下一篇:安徽16个县区开通新农合短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