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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执业医师增加或变更执业范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张博士医考官网 作者:白淑娟 2024-08-12 13:57:54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是指:执业医师在原本取得注册执业的专业范围以外,还有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具有相关的学历证明,或者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其他专业的系统合计满两年,有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将执业医师证书原本注册的执业范围改成其它专业的执业范围。

  相关要求

  执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张博士医考网http://www.guojiayikao.com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需提交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 原《医师执业证书》。

  4、根据不同变更情况,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变更执业范围的,应提交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自治区卫生厅指定培训机构培训满二年或累计满二年的考核合格证明、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证。

  2.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还应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③.执业地点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内,下同)变更到其他非本级注册的医疗机构(辖区外,下同)的,应提交能装载信息的软盘或u盘(存入信息后退回)须同时变更执业范围、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本级单位只签署执业地点变更意见,其他变更由新注册机关依法办理实行。

  ④.从辖区外的医疗机构变更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原注册主管部门系统导出的医师执信息(保存)、变更通知单、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确认)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⑤.在辖区内医疗机构间变更执业地点的,应提交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6.已注册执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需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的,提交已变更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机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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